商品属性 | |
产品名称 | 天麻素注射液 |
商品名称 | |
规格 | 2ml:0.2g |
包装规格 | 2ml*10支 |
剂型 | 注射剂 |
生产企业 | 上海现代哈森(商丘)药业有限公司 |
生产地址 | 商丘市梁园产业集聚区新兴路166号 |
上市许可持有人 | 上海现代哈森(商丘)药业有限公司 |
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 | 商丘市梁园产业集聚区新兴路166号 |
批准文号 | 国药准字H20066464 |
禁忌 | 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。 |
注意事项 | 1.严格掌握用法用量,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的给药途径给药。2.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用药史和过敏史,过敏体质患者慎用。3.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,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,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。4.使用本品期间,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/或不良反应,请咨询医生。如同时使用其他药品,请告知医生。5.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|
用法用量 | 肌内注射,一次0.2g,一日1~2次。器质性疾病可适当增加剂量,或遵医嘱。 静脉滴注,一次0.6g,一日 1次,用5%葡萄糖注射液或0.9%氯化钠注射液250~500ml稀释后使用。 |
不良反应 | 消化系统损害:恶心、呕吐、口干、胃不适、反酸、腹痛、腹泻、腹胀、胃肠功能紊乱、肝功能异常、肝酶升高、便秘。详见说明书。 |
适应症/功能主治 | 用于神经衰弱、神经衰弱综合征及血管神经性头痛等症(如偏头痛、三叉神经痛、枕骨大神经痛等)亦可用于脑外伤性综合征、眩晕症如美尼尔病、药性眩晕、外伤性眩晕、突发性耳聋、前庭神经元炎、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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